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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市纪委通报三起违规使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典型问题
】作者:薛浩平  来源:市纪委监委网站   时间:2018-05-14 17:23:24  浏览 人次
 

新安县卫计委党委书记、主任张翼违规占用办公用房问题。张翼在已有办公室的情况下,违规占用县卫计委一间面积为24.6平方米的办公用房,用于自己练字、休息和存放物品等。2018年4月2日,新安县纪委给予张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伊川县法院三名干部面积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。伊川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(副科级)董书良、审判委员会委员(副科级)梁要轩和副科级干部李海伟弄虚作假,在办公室内虚设一张办公桌,超出规定面积6.1平方米、5.8平方米和6.1平方米。2018年4月26日,伊川县纪委分别给予董书良、梁要轩和李海伟党内警告处分。

偃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测站站长苗顺卿面积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3月,苗顺卿任偃师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测站站长以来,将该站农产品质量安全“双认证”化验室配套的档案室作为个人的办公用房,超出规定面积5.79平方米。2018年2月12日,偃师市农业局给予苗顺卿警告处分。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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